交通事故处理说明
1.请立即停车,记录相关事故车辆的车牌号码,索要对方电话号码,并致电租车门店电话,保险公司或者客服中心 13289910946 获取保险建议;
2.检查对方驾驶执照,如对方无有效驾照,请立即拨打122报警;
3.根据《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》所列的事故情形明确双方责任,如能达成一致:
a)拍摄第一现场照片:全景照片(现场位置、痕迹、事故损失全貌)。物证及特写照片(车牌号、受损部位、受损程度等); b)驶离现场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;
c)填写《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》,当事双方各持一份;
注:《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》填写项目要齐全,时间精确到分,事故地点具体到所在区域及道路具体名称,各方驾驶证、电话号码需进行核对,保险“报案号”待报案后会获得。
4.如果不能明确双方责任
a)请立即拨打(122)等待警察处理;
b)请于事故后50米处安放随车附带的三角警示牌,同时将车辆双闪警示灯打开,以便使行驶车辆安全避让;
c)待警察出具事故责任判定后,请立即致电门店电话或客服中心18997982832;
5、请根据保险处理建议,携带车辆行驶证和驾照,将车辆送到指定地点定损(定损时需要事故车辆同时到场以便勘察定损); 6、请按指导收集理赔所需材料,并将材料交与还车门店。
注:发生事故后,请客户不要擅自维修事故车辆,否则将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,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不足额理赔的部分,也将由客户承担。